組織架構

Organization

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委員會設置要點

(中華民國99年09月08日第11屆第2次理事會審議通過並經理事長核定實施)

  1. 依據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(以下簡稱本社)章程第廿一條及第十一屆第一次理監事會決議,訂定本工作委員會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設置要點),作為各工作委員會設置之依據。
  2. 本社設置總務、財務、學術、編輯、資訊等五個常設委員會,並得視實際需要增設或調整委員會之設置。
  3. 各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,副主任委員及委員若干人,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由理事長任命,理監事或社員中有意願者經主任委員同意得參與該委員會。
  4. 各委員會之工作要項如下:

(一)總務委員會
  1. 開展本社與政府及各宗教、學術團體間之交流關係與活動,以擴大影響力。
  2. 積極發展社員,健全社員制度。
  3. 建立義工團隊,協助處理本社各項活動支援、資料整理、社務服務等相關工作。
(二)財務委員會
  1. 協助募集基金,爭取政府補助,健全本社財務基礎。
  2. 收支出納、會計帳目之監督管理。
(三)學術委員會
  1. 舉辦宗教哲學相關之學術研討會、講習會與學術講座,並負責相關學術活動之宣傳及邀請。
  2. 推動天帝教內、外研究系統同奮、學者專家參與本社相關活動,擴大學術社群。
  3. 拓展海內外宗教學術研究單位之交流關係,掌握各相關宗教、重點大學文史哲系所名單,作為寄贈本社發行刊物之參考,以擴大影響力。
  4. 爭取政府或有關機構之委辦研究或相關計畫。
  5. 加強宗教哲學及經典相關之教育及訓練,協助及推廣全民讀經活動。
(四)編輯委員會
  1. 負責本社「宗教哲學」期刊之徵稿、審稿、編輯、出版及發行等事宜。
  2. 編輯委員會之成員除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外,其餘委員另依據專業領域聘任「主任編輯(委員)」及「編輯(委員)」各若干人,並廣徵「資深編輯顧問」及「編輯顧問」,以建立陣容堅強之編輯群,並頒與聘書。相關編輯人員之遴選,由理事長、常務理事、編輯委員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負責進行。
  3. 訂定具國際期刊標準之投稿須知、審稿須知及相關規定,作為接受投稿文件書寫格式及審查之依據。本項投稿須知、審稿須知及相關規定由編輯委員會議定,報(常務)理監事會,經理事長核定後實施。
(五)資訊委員會
  1. 架設及管理本社網站。
  2. 整理本社相關資訊,彙編各期「宗教哲學」期刊電子檔,將本社相關活動、訊息及期刊電子檔展示於網站。
  3. 週知社員及各相關單位利用本社網站資訊。
(六)其他任務型委員會

本社得視實際需要由理監事會決議、經理事長授命設立其他委員會,屬任務編組,如涵靜老人講座工作委員會、各項研討會或講習會工作委員會…等,其編制類同上述各常設委員會,並得視實際需要調整。各任務型委員會於工作完成、提出工作報告、並經理監事會核定後即行解散。

  1. 各委員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工作會議,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工作會。
  2. 各委員會委員任期與本社理監事之任期相同,理監事任期屆滿,各委員會委員之職務即自動解除,新任之委員會成員由新任之理事長循上述要點重新選任。
  3. 本設置要點由秘書處提出,經(常務)理事會審議通過,並經理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